臺北故宮博物院(以下簡稱“臺北故宮”)典藏近70萬件國寶文物,2021年和去年卻陸續傳出明清文物保存破損,還有人員疏失,導致清朝文物掉落破損的狀況,更有高階圖檔外流。“監委”調查發現,庫房工作空間雜物堆疊紊雜,不僅防護設施不足,人員分工及動線也混亂不明,長期置文物安全於高度風險,重創臺北故宮保護文物瑰寶的形象及聲譽。“監院”近日糾正該單位,要求“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改善。

“監委”指出,臺北故宮文物過去於特別參觀、策展、修護等開箱提件的人員接觸紀錄未臻詳實,且文物裂痕狀況也未確切記載登錄,導致無從追溯文物破損之相關原因及責任,顯有疏失。

據悉,2012年臺北故宮文物“黃河蘭州浮橋圖”遭時任圖書文獻處林姓研究員兼科長,以展櫃尺寸不符為由,擅自命人裁切裝裱花綾,臺北故宮卻渾然未知,直至隔年才發現,難辭監督不力之咎,雖然臺北故宮前院長以稱,林員已受免兼科長的懲處,但相關書面資料顯示,林員是以專心執行計劃為由,自行簽報,該案發生至今,臺北故宮仍無相應責任檢討及懲處。

此外,臺北故宮2021年12月至去年6月間將高階圖檔放置於對外開放查詢服務的網絡儲存裝置,造成有心人士鉆系統漏洞,存取圖檔,造成3萬張故宮文物高階圖檔外流,雖在去年6月接獲民眾通報,但事隔9個月媒體報道後才通報,違反“資通安全管理法”相關規定。

此外,據“審計部”查核結果顯示,近10年已抽點1萬5000餘件文物,待修護文物約有437件,惟實際修護數量僅79件,不及2成,比例顯有落差。現行文物修護人力不到20人,卻肩負南北院近70萬件文物修護之重任,人力明顯不足。

此外,去年3月13日臺北故宮1名駐衛警察隊隊員未經核準即擅離職守,又因離開院區期間另以持有毒品遭逮。通報指出,臺北故宮允宜以本案為鑒,針對院區巡邏勤務之內部管理制度,檢討改進。

海峽導報記者 薛洋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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