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友 @省人民醫院孫傳偉 是廣東省人民醫院燒傷與創面修復外科主治醫師,他在丁香園社區分享瞭一個病例。
朋友的孩子,17 歲,高三。右足腳趾甲溝炎 3 年,反復在修甲店處理,曾做過多次甲修整手術(在修腳店完成,未打麻藥)。
就診時情況如下圖
事出反常必有妖,三年甲溝炎不愈合,說明發炎部位有東西,很可能是殘留趾甲。
我建議孩子部分拔甲( 1/3 ),但孩子傢長堅持整個拔掉(估計在找我之前做瞭很多功課)。好吧,拔甲。
趾甲拔出後立即就明白瞭為什麼甲溝炎 3 年不好瞭,趾甲嵌入組織中,能好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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