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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開征求意見:購買醫療機構預付卡7日內未消費可退費

根據辦法:醫療機構采用預付卡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包含概不退款、不補辦、解釋權歸經營者等對患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醫療機構制定的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患者須知等不得包含概不退款、不補辦、解釋權歸經營者等對患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