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旅遊訊)4月10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規范旅遊市場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強調,要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

通知表示,旅行社是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市場主體,規范旅行社經營是旅遊市場治理的關鍵環節。旅行社要嚴格落實“一團一報”制度,遵守入出境團隊旅遊管理政策,對不按照要求填報的,按照《旅行社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旅行社要與遊客規范簽訂旅遊合同,推廣應用電子合同,不得擅自變更行程。旅行社要使用合格供應商,選擇當地居民慣常消費場所,所售商品應質價相符,暢通退貨渠道。組團社要切實承擔旅遊安全保障責任,受組團社委托的旅行社要做好宣傳、招徠等環節的代理事項,明確委托代理關系和責任承擔,避免推諉扯皮,損害遊客權益。在地接過程中發生欺騙強迫購物等現象的,一並查處、追究組團社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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