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激進“港獨”組織“光城者”涉嫌在香港不同地點策劃炸彈襲擊,多人被捕及起訴,其中一人昨日(6日)在高等法院承認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五人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獲控方接納。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其間會為三名未滿20歲、承認爆炸罪的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所有被告須還押。

  19歲男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

  六名認罪被告是郭文希(20歲,女)、何裕泓(19歲,男)、歐文(21歲,男)、姓陳男生(17歲)、姓羅男生(17歲)及蘇穎貞(19歲,女)。何裕泓承認於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在香港組織、策劃或實施等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其餘被告則承認在同一時段,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非法及惡意借爆炸品導致爆炸。同案被告張昊揚(23歲,男)上月亦被起訴相同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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