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指名媛蔡天鳳遭肢解案的導火線為加多利山的豪宅物業,該物業由蔡天鳳在2019年7月斥逾7000萬元購入,呎價約4萬元,同年10月單位付清樓價,無按揭紀錄。該單位由前傢翁鄺球名義持有,其前夫及傢翁等鄺氏一傢,亦由將軍澳公屋遷至豪宅居住。但鄺球於翌年以約218萬元向房署購入葵湧居屋尚文苑一單位,並向銀行申請約207萬元按揭。鄺球名下持有加多利山豪宅單位,但仍可透過綠表資格購入居屋單位,引起坊間熱議。

  根據現行機制,公屋租戶以綠表申請居屋,並無入息、資產及物業擁有權限制。鄺球持豪宅但仍可以綠表購置居屋,記者於4日去信房屋署,署方回復表示,為回應“鄺球持豪宅但仍可以綠表購置居屋”的聲音、確保公營房屋資源得到合理運用,小組委員會已正式通過收緊綠表申請者購買資助出售單位的資格準則。以綠表申請者身份申請購買資助出售單位的公屋租戶及房協出租屋邨的住戶,在遞交申請截止日期前的24個月起計直至購買單位時,均不得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

  實施日期方面,以上修訂資格準則由“居屋2023”開始接受申請日期(暫定為2023年年中)起實施。經修訂的準則應適用於由“居屋2023”起及其後推售的單位,包括居屋及綠置居單位和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回收單位;以及第二市場的未補價單位和租置計劃單位租戶所購買其正在居住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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