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對於個別人士就沙田至中環綫工程質量事件接受電子傳媒訪問時誣蔑稱“政府比較不希望在檢控中令港鐵卷入漩渦”,政府嚴正指出,有關言論完全是無中生有和不負責任,任何人都不應憑空妄斷,發表失實、不公和不負責任的言論。屋宇署表示,正和律政司研究判刑,考慮應否就判決結果上訴。

  政府發聲明指,執法部門須以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每一宗案件;檢控決定必須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經客觀分析並嚴格按照《檢控守則》作出。因警方正繼續就沙中綫工程質量事件展開刑事調查,按一貫政策,政府現階段不會進一步評論案件。

  至於有言論指政府可能不再跟進沙中綫工程質量事件,政府強調此說法全無事實根據、居心叵測,而試圖捏造事實抹黑政府的行為都不會得逞。

  政府表示高度重視沙中綫工程質量事件,已成立沙田至中環綫項目紅磡站擴建部分及其鄰近的建造工程調查委員會,以及專傢顧問團,從多方面跟進。有關調查、檢討和審計工作經已完成,並已發表最終報告。政府同意調查委員會及顧問團的建議,已要求港鐵公司全面跟進及落實。有關建議不僅應用於沙中綫工程,也會應用於其他新鐵路項目。

  另外,就有評論就前日有關沙中綫項目承建商因嚴重偏離批準圖則被定罪的個案提出質疑,屋宇署昨日發稿回應表示,該署就沙中綫項目紅磡列車停放處建造工程欠妥的情況完成調查後,根據調查結果和律政司的意見,於2020年5月就《建築物條例》第40(2A)(a)(ii)條下的罪行向禮頓建築(亞洲)有限公司提出檢控。檢控過程中,律政司經考慮案情及相關證據,並為爭取最大入罪機會,於本月修訂控罪為《建築物條例》第40(2A)(b)條所訂的罪行。

  屋宇署稱,有關案情及針對的事實基礎並無改變,且上述兩項罪行的嚴重性相若,最高刑罰同為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三年,因此不存在修訂後的控罪較原有控罪為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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