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三名女童的姑媽表示其弟與疑兇已分居。

  【大公報訊】慘案中的印度裔母親疑因與丈夫爭奪女兒們的撫養權而用枕頭焗斃三名幼女。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對此表示,根據以往慣例,撫養權多數會判予女方,因母親比父親更懂照顧子女;若有經濟壓力亦可申請綜援。在此情況下,男方既要支付贍養費予子女,亦要承擔女方的生活費,就算有子女探視權,一個星期最多可探望子女一至兩次,故此男方在心理及經濟層面均要承受巨大壓力。基於以上情況,撫養權在近十年已發生變化,由以往的“單方撫養”變為現時的“共同撫養”。

  若有異常可申請禁制令

  陸偉雄表示,若察覺一方有意圖或已做出傷害小朋友行為,另一方可即時向法庭申請更改撫養權安排,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對方接觸子女;而法庭亦多數會在數日內發出相關禁令。他說,就算夫妻二人分居,喪失撫養權一方除要時常觀察對方情緒、生活習慣及交友情況有否改變外,亦要定時向子女詢問近況,盡早察覺對方有否傷害子女的蛛絲馬跡,而作出相應行動,以防子女受到傷害。\大公報記者賴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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