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大批土地契約於2025年起陸續到期,政府計劃立法簡化地契續期手續。

  【大公報訊】記者賴振雄報道:本港大批土地契約將於2025年起陸續到期,政府計劃下半年提交草案,以立法形式讓政府有權透過刊憲形式,宣佈地契續期生效。政府計劃在每批到期地契限期日約三年前,刊憲宣佈是否續期,並傾向隻列出不獲續期的地契。相關地契可獲續期50年,業權人毋須補地價,但須每年繳納相當於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

  刊憲形式宣佈是否續期50年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約30萬個屬一般用途地段的地契,將於2047年6月底同時到期;另有約50個位於油尖旺區屬非工業用途的地段,將是最早一批在2025年6月到期的地契,如果用沿用傳統機制,與業權人逐一進行業權查核及簽立新地契,將不可行,因此有必要簡化續期手續。

  政府建議制訂新法例,設立法定機制讓政府為到期的一般用途地契續期,新法例將適用於所有沒有續期權利的一般用途地契,但不涵蓋短期租約及特殊用途地契。

  政府將會透過刊登憲報作出宣佈使地契續期生效,業權人毋須簽立新地契,計劃在每批到期地契的到期日約三年前,刊登憲報宣佈是否續期。續期後將保留原地契條款,所有權益、產權負擔及權利,都以原狀過渡。法例亦會容許業權人不接受地契續期,並提供修訂機制,容許政府由不續期決定改為續期,但就不可將已刊憲的續期決定改為不續期。

  “特快”處理2025年到期地契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近日已與立法會議員溝通,大多認為新例合理、簡單、易明,有信心可於明年中通過並頒佈新法例,屆時將采用“特快”形式,處理2025年首批到期的地契。至於2047年6月30日到期約30萬個一般用途地段地契,發言人指大多涉及新界的土地。  

  發言人又指,在絕大部分情況下均會為地契續期,除非涉及巨大公眾利益,例如嚴重違反地契卻屢勸不改,才會列入“負面清單”;局方將個別通知地契不獲續期的業權人,不服者可上訴。發言人重申,無意透過地契續期處理違反地契的情況,地政總署職員亦不會逐個地段巡查,否則違背精減續期程序的立法原意。

  對於政府公佈精簡地契續期安排的立法建議,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葉文祺表示歡迎,因為此前坊間曾經憂慮大量土地契約未必可以自動續期,或有關續期手續繁復,有關安排可讓市民大眾及投資者更加安心,保持資產價值,對於市場有穩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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