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

海外網6月7日電 據臺灣中時新聞網7日報道,臺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此前因不滿律師證書被廢止,提出上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作出判決,駁回瞭陳水扁的訴訟。

臺媒稱,陳水扁在1974年獲臺法務部門核準頒發律師證書,後來觸犯貪污等罪名,獲刑有期徒刑11年。2020年,臺灣地區“律師法”經修法後,按照規定,陳水扁的律師證書於2021年11月18日被廢止。

然而,陳水扁不服,提起訴訟,遭駁回後,他又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7日判決出爐,認為新修正的“律師法”能透過廢止律師證書手段來確保杜絕重大犯罪者進入律師職業市場,又能保障律師工作權,法務部門依法處分並不違規,因此駁回陳水扁的訴訟。(海外網 李萌)

責編:李萌、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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