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民代林宜瑾、吳沛憶提出“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增訂參選人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或任董事,被國民黨陣營直指是“趙少康條款”,在臺立法機構會議中退回“程序委員會”。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直言:“民進黨民代此一荒唐提案針對性相當強”。他表示以美國為例,前紐約市長邁克爾·佈隆伯格(Michael Bloomberg,又譯作邁克爾·彭博)競選並當選紐約市長12年間,也未被要求放棄彭博新聞社媒體集團的股份。趙少康更氣憤地表示,請民進黨民代去問問未來臺灣地區副領導人蕭美琴。
趙少康表示,民進黨民代提出“廣電法”修正草案,企圖限制參選人投資或擔任廣電媒體董事,明顯是“趙少康條款”。既然是沖著他來,又完全不合理,他就要好好教育一下這些民主退步的民代們。
趙少康指出,“參政權”是臺灣地區現行憲制性規定賦予每個民眾的權利。臺灣地區“廣電法”原來規定的黨職、當選公職人員必須辭去廣電媒體的董事及出清股份就已經是全世界最嚴苛的瞭,現在連登記為候選人都要追殺,毫不講理,豈不跟土匪行徑一樣?試問,隻要登記為候選人,就要強制要求出清廣播電視股份或辭去董事職務,一旦落選,民進黨會不會協助恢復董事職務及原有股份?
趙少康痛批,民進黨代表這個荒唐提案的針對性很強,完全是因為他參選2024臺灣地區副領導人,讓賴清德隻獲得40%選票成為弱勢而采取的報復手段。趙少康更直言,賴清德擔心他再次參選,顯示其器量狹小、眼光短淺。(海峽導報記者 程婷婷 林靜嫻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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