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來自香港的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林廣健
最高人民法院23日印發的《關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其中提出探索完善涉港澳訴訟程序機制,明確“支持南沙法院簡化涉港澳案件訴訟程序”。《南沙意見》指出,將加強與港澳訴訟服務協同對接,為境內外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優質的糾紛解決服務。加強中國特色區際司法協助體系建設,創新涉港澳民事訴訟程序特別機制,完善粵港澳司法協助執行機制。《南沙意見》明確,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臺人士擔任人民陪審員參與涉外、涉港澳臺商事案件審理,支持地方法院完善內地、港澳調解員“雙調解”模式,形成更符合涉外涉港澳糾紛特點的解紛機制。
來自香港的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林廣健(圓圖)認為,此次《南沙意見》的出臺,將提振港人在南沙和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的信心和決心,吸引更多港人到南沙發展。他稱贊《南沙意見》中關於“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臺人士擔任人民陪審員參與涉外、涉港澳臺商事案件審理”的內容,“由真正熟悉香港情況的香港人才加入司法審判的研究、調解等實務工作中,他們更能瞭解港人真正所需,同聲同氣的‘老鄉’也能提高解決司法糾紛的效率。”
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林廣健認為,在南沙建立司法智庫、引進港澳人士擔任陪審員或調解員能吸引法律人才到南沙工作或者設立辦事處,因為有更多的工作機會,能為南沙貢獻港人法律群體的“智力”。\大公報記者趙一存、帥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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