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8月28日,美國華盛頓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塔尼婭·丘特坎(Tanya Chutkan)將美國前總統特朗普涉嫌幹預2020年大選案的審判日期定於2024年3月4日。丘特坎沒有采納特朗普團隊將審判日期推遲至2026年4月的要求。

  特朗普隨後通過社交媒體表示,他將對此案審判日期提出上訴,但沒有提到具體細節。

  涉嫌幹預2020年大選案是特朗普當前面臨的4起刑事訴訟之一。另外三起分別是“非法持有機密文件”案,該案目前定於明年5月開庭審理;紐約州“封口費”案,該案定於明年3月開庭審理;以及涉嫌推翻2020年總統選舉佐治亞州計票結果的案件。 (總臺記者 趙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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