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7月31日A11版)提及特區政府放寬按揭後,令到多類置業人士受惠,受惠人士亦包括現有供樓業主,原因是他們現時較容易因應不同需求而進行轉按;除瞭上期已提及以轉按轉走發展商按揭又或財務公司高息按揭,隨著銀行按揭成數提高至達七成,部分具合適條件的按保用傢亦可考慮透過轉按“甩按保”。

  自7月7日特區政府放寬按揭成數之後,按保用傢對於轉按“甩按保”的查詢明顯增多,為什麼呢?原因是,按保用傢若然選擇在3年內退用按保,可以獲按保公司退回部分保費支出,首年可退保費40%,次年退25%,第三年退15%,以業主兩年前透過八成按保購入1000萬元的單位為例,現時按揭餘額約772萬元,以往若要轉按“甩按保”隻可申請五成銀行按揭,由八成轉至五成意味需要補回甚大差額,導致轉按意欲不大。

  現時上述用傢可由八成按保轉至七成銀行按揭,加上兩年間已清還部分本金,若然物業估值保持不變,用傢轉按“甩按保”所需補回之首期差額由272萬元降至72萬元,並可獲第三年內退回保費15%約2.2萬元,以及轉按銀行提供現金回贈高達貸款額2.8%或以上約近20萬元,這麼看來,轉按的誘因便大大增加瞭。

  留意估值變化及舊按揭罰息期

  當然,心水清的人會知道現時樓價較兩年前下跌,轉按時的可造按揭金額便有可能減少;實際上,近年不同屋苑單位的估值變幅並不相同,建議用傢可先找銀行進行物業估值以便瞭解實質可造按揭金額。

  基於銀行可造按揭成數已提高至最多七成,即使樓價已有所下跌,可造轉按金額仍有較大機會多於放寬前。上述例子之單位現時估值為950萬元,轉按需補回之首期差額仍由272萬元降至107萬元。

  但留意的是,退保費申請隻限使用按保之3年內提出,並隻限於當時已一次過付清保費的用傢申請(大部分按保用傢均采用一次付清方式支付保費,因為可同步加借保費在按揭額並獲保費折扣),而由於近年新造按揭的罰息期多為兩年,在罰息期內轉按涉及罰息支出並不劃算,故此較多按保用傢選擇在第三年申請轉按“甩按保”,便可獲退回部分保費及不用罰息之餘,兼賺得銀行可觀回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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