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國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道路,將金融著力點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二十大報告指出,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面對內外發展新形勢,金融監管改革將圍繞新時期國傢金融監管重點提出改革方案,更加明確國傢金融監管部門職責職能,並對地方金融監管提出改革舉措,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加強協調,提升金融治理現代化水平,為實現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有力的金融監管保障。
一、啟動新一輪國傢金融監管改革
10年來,中國金融監管改革取得較大成績,為助力經濟崛起提供有力支撐。特別是最近5年,逐漸探索出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金融監管路徑。關於國傢金融監管改革的方案出臺,主要有兩方面導向:一方面,抓住金融監管改革的難點,加快完善金融監管體系,明確金融監管職能,壓實各負責人;另一方面,聚焦金融監管弱項,補齊金融監管漏洞。從政府工作報告來看,金融監管改革是放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經濟金融風險”的框架下統籌考慮,凸顯金融監管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啟動本輪金融監管改革,預計主要有三方面考慮:一是2023年為二十大開局之年,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對金融發展提出新要求,而過去的金融監管制度還存在薄弱環節,需要填補短板,夯實根基,時隔5年啟動新一輪金融監管改革恰逢其時;二是國外政經局勢不穩定,未來一旦出現地緣政治危機,可能會波及到金融領域,需要完善金融監管制度,加強綜合治理;三是國內經濟形勢和金融發展生態出現新變化,過去積累的潛在金融風險可能會出現集聚或擴散等問題,防范系統性風險面臨新的考驗,通過健全金融監管制度,建設專業、規范、高效的金融管理部門及人才,將增強國傢應對系統性風險挑戰的治理能力。
本輪金融監管改革按照二十大報告部署要求,在總結過去5年金融監管的經驗和得失上,圍繞組織架構、職責劃分、央地監管關系、國有金融資本管理以及人員規范管理,啟動金融監管改革,改革總體保持穩健、務實風格。從組織架構上強化國傢監管的統一,方案提出在中國銀保監會基礎上組建國傢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明確其微觀監管和行為監管的職能定位,統籌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針對地方金融監管,方案提出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為主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統籌優化派出機構設置和力量配備。方案提出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將之前國傢金融管理部門管理的市場經營機構剝離,推進管辦分離。同時,方案提出加強金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統一規范管理,將解決過去存在的金融監管隊伍統一性和規范性問題。
二、吸取國際金融監管改革深刻教訓
金融監管改革具有很強的路徑依賴性,但同時也應具備與時俱進的能力。縱觀國際金融監管發展,探索推進金融監管必須建立在自己的國情基礎之上,否則很容易出現金融風險,1980年代拉美國傢貨幣危機、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及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等,反映瞭金融監管的重要性,同時揭示金融監管的滯後性。總結歷史,當時的拉美和東南亞國傢不具備大規模金融監管改革的物質基礎,而且“照搬”歐美模式很難適應本國金融環境。
即便是歐美國傢,雖然較早建立比較健全的金融監管體系,但由於這些國傢倡導金融自由化,導致金融發展道路出現偏差。2007年美國發生次貸危機前,歐美國傢的金融監管系統已有過度放松、金融創新過快等問題,經過包裝的房屋次級貸款抵押以及衍生品交易缺乏健全的金融監管規范。由於房貸市場過度膨脹和經濟非理性繁榮,大量的金融機構蜂擁而至,不斷突破監管底線,最終因次貸危機而引發全球金融危機。
金融危機引發金融監管部門失職的爭論,倒逼金融監管改革。2008年金融危機後,美國、歐盟、英國等相繼提出多項監管措施。
三、不斷深化中國特色金融監管改革
國傢金融監管改革關乎國傢金融治理現代化,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領域,也是改革走向“深水區”後必然要啃的硬骨頭。金融監管改革需要遵循發展規律,中國金融生態從“開荒拓土”到走向成熟,金融監管改革在其中發揮特殊作用。中國的現代金融發展周期不長,1980年代商業銀行才啟動,到2004至2005年基本完成大型商業銀行重組上市,經過30多年發展,已經建立相對完善的銀行、保險及證券等金融體系。但期間也經歷波折,需要持續加強金融監管。此後,中國提出加強完善現代中央銀行制度,針對系統性重要銀行、金融控股公司等建立健全監管制度,逐漸探索系統化、多層次和覆蓋廣的現代金融監管網絡。
本輪金融監管改革主要是延續此前的經驗,而非“另起爐灶”或實施“顛覆性”改革方案,旨在確保金融監管進程連續和順暢。5年來,金融管理部門進一步從立法和制度層面建立健全中國特色金融監管體系,不僅為金融監管提供制度保障,而且確保金融監管的穩定性、連續性和嚴肅性。預計未來將根據國傢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內外形勢,不斷深化中國特色金融監管改革。
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二十大報告指出,必須堅持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金融監管改革應首先放在中國式現代化的宏觀維度,以此為基礎,既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道路,將金融著力點放在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同時要加強中國特色金融發展道路理論研究和實證研究,總結梳理金融監管改革的經驗,形成系統化和安全可靠的金融監管制度。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2035年發展的總體目標,其中包括基本實現國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啟動本輪金融監管改革成果將有利於推進國傢金融治理現代化。
四、金融將走向穩健與規范發展階段
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環,本輪金融監管改革符合中國金融監管的穩健、務實基調。二十大報告指出,堅持把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金融與實體經濟的發展應是良性循環的關系,金融是實體經濟發展的血脈,而實體經濟是金融發展的根基和立足點。無論是歐美、拉美、東南亞等國傢,過度金融化造成的負面效應都顯而易見,其中對發展中國傢的負面影響更為深刻。事實證明,金融過度發展某程度上會削弱實體經濟發展動能,同時金融發展不充分也暴露出金融體制改革滯後的弊端,反映瞭過度金融化與金融均衡協調發展的矛盾。因此,加強金融監管的重要目標在於更好地促進金融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本輪金融監管改革對促進中國金融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
中國金融業已步入新的發展階段。統計顯示,中國金融業總資產約400萬億元人民幣,股票、債券和保險三大市場規模均居全球第二,外匯儲備連續17年穩居全球第一。總量規模如此巨大下,統籌發展和安全變得極重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道路,不僅要把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而且必須堅持“以我為主”的原則,堅持深化金融改革和穩步擴大金融開放的政策,平衡好金融側與實體側的關系,從結構上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加強國傢金融治理體系建設。本輪金融監管改革落地後,預計將增強中國金融發展韌勁。
有效應對內外挑戰
外部環境復雜多變,國內經濟面臨轉型壓力,新舊動能的轉換加快,要求統籌推進金融監管改革,實現金融高質量發展。二十大報告強調,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能力,嚴密防范系統性安全風險。前期國傢推動的金融控股公司試點、消費金融公司持牌經營等已取得有益經驗,預計未來將適時出臺配套的金融監管政策,同時《金融穩定法》和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等金融監管法規將出臺,將推動中國金融業健康規范發展。中國的金融資產規模巨大,未來將不再單純追求規模增長,而是著眼於金融結構的優化、金融資產質量的穩定以及金融服務能力的提升。隨著新一輪金融監管改革成果持續落地見效,將提供更穩健、可靠、堅實的金融監管保障,有效應對內外各項風險挑戰。
(本文謹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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