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特區政府造地的確有瞭突破,在收地上明顯有瞭進展,地政總署今年預算收地約210公頃,大約相等於5個嘉湖山莊,按年增加九倍,規模挑戰逾十九年新高,當中98%的地是涉及新界西洪水橋發展。但解決房屋問題不單隻是增加新的供應,亦講究如何運用二手供應,即是要優化轉流率,不同板塊都有轉流率的問題。其中最嚴重就是公屋的轉流率,按照目前的轉流率,約須九十年才可以將全部租客更新一個循環,對於居住公屋的人可能是很好的福利,但是對輪候公屋的人就嚴重的不公平瞭。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將於本周三(24日)開會,據悉會作出多個建議,包括:1)隻容許每間公屋隻有1名成年子女,即長者戶主不可以為第2名成年子女“加名”,減少“世襲”問題。2)住戶購買物業後的申報期限,亦會由現時在下一次申報期申報,收緊至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個月內;過去持有“暫準居住證”的富戶會利用十二個月“暫住期”轉移資產,當局擬將暫住期減少至四個月;濫用公屋者被收回公屋後5年內不得再申請。3)現時公屋戶入住首十年不用作任何資產申報,為防止出現濫用情況,改為每兩年申報一次,拒報者即趕走。
筆者認為上述建議都是相當合適的,可以改變轉流率低的情況。筆者正是第一代的“徙置區嬰兒”,徙置區源於1953年的石硤尾大火之後,政府為瞭解決住屋安全問題於是建立瞭高密集的徙置區。雖然徙置區後來發展成為今日的公屋,但是有關意義以筆者的理解是完全沒有改變到的。資助房屋是草根住屋的安全網,現在的風氣是,很多人當瞭公屋是世襲的。公屋不是資產,正確來說是公器,即是說任何市民隻要是合乎資格就有權利上樓,所以當收入及資產超越瞭公屋范圍的人士應該光榮地搬出公屋,而不是將公屋變相據為己有。
筆者記得孩童時,因為裝修的關系總共延遲瞭兩個月才將徙置區單位交還房委會,當時我們覺得很慚愧。但看數字,2011年至2021年公營租住房屋總數增加瞭9.6萬個單位,但是同期增加的居住人口隻有約8.3萬人。這種畸形發展,其中一個原因是和2019年之前的政治文化有關,既得利益群體被過分包容,等同放棄瞭更需要的弱勢少數人。
公屋如此,收地也如此。環保本來是好事,但香港近年的環保停滯,反而是因為少數環保人士阻止瞭對太多人有利的政策,這個就是霸權,特區政府是應該出力去修正民情。無論如何,特區政府這個轉變是值得贊賞及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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