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達廣場 IC 資料圖

6月28日,中國證監會發佈瞭公司債券發行註冊程序中止通知書。

根據通知書顯示,“2023年6月9日,我會收到你公司和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提交的《關於中止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註冊程序的申請》。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的有關規定,我會決定中止你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註冊程序。”

3月21日,證監會網站發佈關於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萬達商管集團)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問詢函。

該筆債券為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品種為小公募,擬發行金額為60億元,發行人為萬達商管集團,承銷商/管理人為國泰君安、開源證券。

上交所網站顯示,2月15日,該筆債券狀態更新為提交註冊。

問詢函顯示,證監會依法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報送的關於萬達商管集團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審核意見、註冊申請文件及相關審核資料進行瞭審閱,形成如下意見:

根據申報材料披露,萬達商管集團子公司珠海萬達目前正申請在港交所上市,若不能於2023年底成功上市,萬達商管集團需向上市前投資者支付約300億元股權回購款。

證監會要求萬達商管集團進一步補充說明子公司珠海萬達上市進展情況,並評估上述事項對發行人短期償債能力的影響。請主承銷商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根據申報材料披露,近三年及一期(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萬達商管集團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45億元、-320億元、-113億元和-182億元。

證監會要求萬達商管集團補充說明籌資活動現金流量凈額持續大額為負的原因及合理性,並評估對本次債券償付的影響。請主承銷商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0號)的規定,萬達商管集團需逐項落實並在3個月內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回復意見及電子文檔。不能按期回復的,證監會可依法作出終止審查的決定。

截至目前,公司並未對問詢函做出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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