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旅遊訊)文化和旅遊部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局近日印發《關於開展旅遊市場秩序整治百日行動的通知》,決定於7月24日至10月31日開展旅遊市場秩序整治百日行動。此次行動旨在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加強旅遊市場執法,深入整治旅遊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維護好旅遊市場秩序,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
通知明確,整治重點包括3個方面,一是嚴查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參加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遊項目,誘騙旅遊者參加購物活動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購物場所、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等相關經營者以回扣、傭金、人頭費或者獎勵費等名義給予的不正當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是嚴查拒絕履行合同,擅自變更行程,未經與旅遊者協商一致指定具體購物場所、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以及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嚴查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未經許可經營出境、邊境旅遊業務,未取得導遊證而從事導遊活動以及安排未取得導遊證的人員提供導遊服務或者安排不具備領隊條件的人員提供領隊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執法檢查,結合各地實際,突出焦點問題、重要時點、熱點地區、重點領域,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時掌握市場動態,發現問題線索;嚴格執法辦案,以執法辦案為重點,聚焦“強迫購物”等問題線索,及時依法予以查處;推進執法協作,發揮各類工作機制、協調機制作用,積極與公安、市場監管、交通等部門開展執法協作,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加強線索移送、信息共享,形成整治合力;開展法治宣傳,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提高旅遊者對風險的識別、防范能力,引導旅遊者理性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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