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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不正常航班統計范圍擬調整。
近日,澎湃新聞記者從航司內部人員方面獲悉,3月31日,民航局向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及航司機場等下發關於征求《民航航班正常統計辦法修訂思路的通知》。
修訂基本框架中,通知指出,航空公司的統計指標方面,將結合運行實際情況,科學設定航班正常統計標準。航班延誤時間統計指標考慮按照航班運行的不同階段劃分離港、到港、起飛等延誤時間。其中,擬將航空公司在計劃離港時間前24小時取消的航班計劃不計入航班正常統計范圍,24小時內取消的航班,按不正常航班統計。航班計劃動態調整後的統計規則也將在《統計辦法》修訂的同時予以明確。
通知指出,該修訂主要為落實全國民航工作會會議報告提出的要“減少航班執行前24小時內的臨時取消,提升運行穩定度”的要求。2023年全國民航工作會上,民航局局長宋志勇在工作報告中指出“運行效率是民航高質量發展的綜合反映。打造民航核心競爭力,關鍵是要提高系統運行效率”。
據澎湃新聞記者瞭解,此前航空公司若在某航班計劃離港時間的當日零點前取消航班,該航班不被計為不正常航班。這也導致一些航司會在半夜計劃取消,讓早上有航班的旅客面臨臨時改簽、重新計劃旅程等情況,一定程度上增加瞭出行成本。
對於旅客的影響方面,民航專傢林智傑告訴澎湃新聞記者,這一修訂能大幅減少24小時內的航班計劃性取消,減少航班臨時取消給旅客的“措手不及”。但同時也應該看到,如果有臺風過境前後、持續雷暴等極端天氣,提前24小時難以準確預測航班能不能飛,在新政下航司可能會提前能取消就取消,影響旅客出行和空中交通恢復。
一位航司內部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不讓航司隨意取消航班,是民航局要求航司抓服務的其中一種表現。
業內人士李瀚明告訴澎湃新聞記者,航班取消主要分為需求側和供給側兩方面原因,供給側方面包括天氣原因、空域管制、流控原因等。另一方面則是由於需求不高,航班上座情況沒有達到盈利水平,也會面臨計劃取消。
“航班的收益情況考量是航班取消的其中一個參考因素。”一位航司內部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記者,此前會有一些小航司在離港時間24小時以內取消上座率低的航班,且該現象比較頻繁。而在現有新要求下,各個航司必然要綜合考慮收益的預見性以及航班的實際情況,根據收益情況以及避免進入不正常航班的統計維度,來提前做航班取消的預判。
上述航司人員進一步補充表示,擬修訂的要求可以說一定程度上杜絕瞭部分因收益原因而取消航班,但如果真的是天氣原因、臨時飛機故障等臨時取消航班,從統計維度看隻能算航司的不正常航班,“在新的考核和排名下,各航司會有種緊迫感。”
多位業內專傢告訴澎湃新聞記者,航班正常率低對於航司而言,在申請新的時刻和航線上都會有很大的影響。
“以前是沒把握的航班先開著,看看上座情況,可能有一定概率能飛成,達不到的就取消。如今是沒把握的航班可能直接不開,降低瞭旅客臨時被取消的風險。”李瀚明表示,現在航司要想取消航班至少得離港時間提前24小時,航司可能會更提早取消航班,或者直接不開,“對旅客而言,能否成行變得更加確定,不會再買到盲盒航班。這是一個利好消息。”
有航司人員還表示,現在很多航線的航班量基本屬於飽和,勢必就會產生票價的競爭。因此,有些航司會對部分航線進行航線協調,取消一班兩班,進行“並班”,票價也會進一步提高,但也會基於航線航班密度本身較大來進行協調,因此取消一兩班對旅客的影響不會特別大。
修訂框架方面,除瞭航司的統計指標,通知中還提及機場方面統計指標的修訂。為瞭更真實地反映機場早出港航班的運行效率,擬將始發航班改為早發航班,計劃離港時間在當日6時(含)以後至9時(不含)間的航班無論是否為始發都將納入早發航班統計,新疆、西藏自治區機場的早發航班時段適當延後。反映機場地面運行效率的指標中,擬同時統計並公佈平均滑行時間和額外滑行時間。
此外,航班不正常原因將重新劃分,機型最少過站時間標準、機場地面滑行時間標準等統計參數也將重新制定。
對此,李瀚明表示,早發航班如果延誤,可能會像多米諾骨牌一樣讓一整天的航班連續延誤。而平均滑行時間和地面滑行時間往往是旅客在飛機落地後“最煩躁”的時候,將上述兩個數據加入反映機場地面運行效率的指標中,可以讓機場進一步提高運行效率,也能提升旅客的體驗感知。
通知還指出,現行《民航航班正常統計辦法》實行已近十年,主要依據航班的起飛和落地時間判定是否正常,在較長的時期內能夠比較全面、客觀的反映航班運行情況。隨著運行環境的不斷變化和旅客依法維權意識的逐步加強,適時對《統計辦法》開展修訂,為提升航班運行效率和改善旅客服務質量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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