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華英明報道: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政府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的條例草案,法例將會九個月後生效。

  兩年記滿15分停牌3月

  據立法會文件指,的士司機如果觸犯濫收車費、兜路和拒載等將被記分,兩年內記滿15分可被停牌三個月。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說,運輸署近年每年接獲有關的士的投訴達數千宗,政府有需要加強措施,打擊害群之馬,提升的士行業的整體形象。他又指,司機經法庭定罪之後才會被記分,不會單純因被乘客投訴而記分,因此不認為有守法司機誤墮法網。

  林世雄表示,世界各地均有的士扣分制,條例草案的記分制不涉新增罪行,又稱的士司機不會單純因被投訴而被扣分,強調記分制對大部分奉公守法的良好的士司機並無影響。

  林世雄又稱,條例在九個月後生效,其間政府和業界有時間做準備,政府亦會加強打擊“白牌車”。

  至於是否強制全港所有的士安裝攝錄系統,林世雄表示明年會咨詢的士業界的意見,從而凝聚共識,考慮是否推行有關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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