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安處昨日舉行記者會,宣佈各懸紅100萬元通緝鄭文傑、許穎婷、邵嵐、霍嘉誌及蔡明達。這5人分別涉煽動分裂國傢、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傢安全等罪行。此外,警方前天拘捕4人。這4人涉嫌透過網上平臺資助危害國傢安全活動。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表示,特區政府強烈支持警務處國安處依法采取行動。發言人表示:“維護國傢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亦是特區的責任。”發言人強調:“在逃人不要抱僥幸心理,以為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特區政府會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追究他們的刑責,全力維護國傢安全。”

  駐港國傢安全公署昨日發表聲明,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通緝5名外逃反中亂港分子。聲明指出,香港警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外逃反中亂港分子依法予以通緝,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反映社會共同心聲,是全面準確貫徹實施香港國安法的必然要求,是依法維護國傢安全的正義之舉,是保障香港繁榮穩定發展的必要之舉。

  警方懸賞追逃和依法拘捕違反國安法嫌犯,體現瞭特區政府和警方的責任擔當,彰顯瞭香港維護國安法的意志堅如磐石。任何人危害國傢安全,都難逃法網;任何勢力想利用香港圍堵中國,都是癡心妄想!

  國傢法律,豈能置若罔聞

  國安法被譽為“定海神針”,實施後起到瞭極大震懾作用;香港因為有瞭國安法,實現瞭由亂到治並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然而,仍然有少數死硬分子繼續從事“港獨”活動,不肯收手。這至少說明兩個問題:

  其一,他們不認同“一國”原則。回歸後,香港納入瞭國傢治理體系,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港獨”分子以“民主”“自由”“人權”,以及維持香港“國際城市”地位為幌子,無限誇大“兩制”之別,拋出極為荒唐的“城邦自治”“前途自決”等言論,妖言惑眾,煽動暴亂,其本質是要把香港從國傢分裂出去。這完全違背瞭“一國兩制”方針,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容忍的。

  其二,他們對法律缺少敬畏之心。憲法是國傢根本大法,包括香港、澳門兩個特區在內的中國公民都必須遵守;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是國傢法律,由國傢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並決定在香港實施。“港獨”分子卻用早已完成歷史使命的《中英聯合聲明》說事,還用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所謂“國際慣例”說事。“港獨”分子對國傢法律毫無敬畏之心!

  國傢法律體現國傢意志,凌駕於香港本地法律之上,更是所謂“國際慣例”無法比擬的。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必須全面、準確、不折不扣的執行國傢法律。任何人若不肯遵守國傢法律,唯一的結局就是接受法律制裁!

  貫徹國安法,沒有選擇餘地

  警方日前拘捕的4人,涉嫌透過網上平臺資助逃往海外的“港獨”分子進行危害國傢安全活動,金額介乎1至12萬元之間。

  國安法第21條訂明:“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國安法已實施三年多,警方也以各種方式多次提醒市民,任何以眾籌方式資助“港獨”活動,都有機會觸犯國安法。但以上4人仍不收手,且資助數額不菲,不能說是“無意為之”。

  在個別人看來,貫徹國安法是一道“選擇題”。貫徹,還是不貫徹?可以選擇。遵守哪一條,不遵守哪一條?也可以選擇。持這種觀點的人必須警醒,貫徹國安法是香港特區必須履行的責任,沒有“選擇題”,隻有“必答題”!違法必究,絕無任何模糊地帶!

  4名嫌犯也許心存僥幸,認為僅提供資金、而沒有直接參與“港獨”活動,就可以逍遙法外,這顯然是對法律的無知、無視。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資助也屬犯法,休想瞞天過海!

  罪證確鑿,終身難逃法網

  此次懸紅通緝的5名嫌犯,警方早已進行瞭周密偵查,掌握大量涉嫌犯罪的證據。

  鄭文傑在2020年8月至2022年6月期間,聯同他人成立政治組織“英國港僑協會”、“香港影子議會”,透過社交媒體發文,鼓吹“香港獨立”;多次透過不同平臺形式,呼籲外國向香港官員及司法人員制裁封鎖、采取敵對行為等,涉煽動分裂國傢、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傢安全罪。許穎婷在2020年10月起,多次通過不同平臺形式,請求外國對中國制裁封鎖、采取敵對行為等,涉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傢安全罪;邵嵐在2020年10月至2023年7月,透過不同平臺形式,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官員和司法人員制裁封鎖、采取敵對行為等,涉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傢安全罪。

  香港警方素以專業、克制、文明的素養聞名於世;國安法實施後,估計涉嫌透過各種平臺煽動“港獨”的不止以上5人。警方懸紅通緝這5人,顯然是掌握瞭確鑿罪證,足以證明他們的行為最為惡劣。將他們繩之以法,不僅是對他們的懲罰,也對其他“港獨”分子以巨大震懾。

  維護國傢安全,特區政府堅定不移

  本次懸紅通緝是繼今年7月警方懸紅通緝8名外逃反中亂港首惡分子後,再度懸紅通緝。那次通緝的8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羅冠聰等。

  記得行政長官李傢超曾公開表示:“無論他們走到天涯海角,一定都會終身追捕。”“通緝人想要終結被通緝的生涯,唯一方法就是自首,隻有自首有可能獲得法庭考慮減刑,否則將終身被通緝,日日擔心被拘捕,惶恐度日。”李傢超所言,充分表達瞭特區政府維護國傢安全的決心堅定不移、毫不動搖!

  當下,隨著第七屆區議會選舉成功舉行,香港由治及興發展大勢穩固向好、不可阻擋。任何觸犯國安法的人都不要心存僥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惡有惡報,終會瞭斷。特區政府和警方決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嫌犯。

  今年4月,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來港考察調研,他在“4.15”香港特區“全民國傢安全教育日2023”開幕典禮上的致辭中深刻指出:“‘國安’才能‘港安’,‘國安’才能‘傢安’。保國傢安全,就是保‘一國兩制’,就是保香港繁榮發展,就是保香港的民主自由,就是保香港全體居民的人權和根本福祉,就是保所有外國和內地來香港投資者的利益。沒有安全和穩定,一切都無從談起。”

  懸賞追逃和依法拘捕違反國安法的嫌犯,正是為瞭國安、港安、傢安,正是為瞭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特區政府將會一如既往、不折不扣地貫徹國安法;香港維護國安法的意志堅如磐石,不可動搖!

  (本文作者為全國政協港澳臺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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