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界立法會議員、研究避風塘及避風碇泊處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何俊賢表示,香港仔避風塘內的“死船”出租兩側予遊艇系泊,是擺明“攞政府公共資源謀利”,又指“這些錢要收都應該由政府收”。他認為要處理相關問題,政府應著手研究新經濟下避風塘的產業特色,並改變避風塘碇泊“先到先得”的管理方式,更重要的是需調整有關法例。何說:“其實海事處有權力叫這些船移走,但係個海咁大,船咁多,佢哋又無犯法,政府隻能用有限的能力應對一些太過分的船,所以要從法例調整著手。”
何俊賢認為,避風塘的管理涉及政府多個部門,需決策局來主導改變。
何俊賢建議政府應按區域劃分大小船停泊區來管理,甚或考慮以收費或抽簽來分配如此有限的海上公共資源:“漁船、工程船等,政府須介入,規劃指定范圍的海域停泊,尤其是拖躉永遠無位,當臺風臨近,刮沙船、工程船需要拖躉拖入避風塘,但連拖躉都無位泊。”他指出,這老大難問題遲遲未獲解決,不過自小組委員會成立後避風塘的問題已受到政府和社會關註,認為進度理想,下一步小組將邀請更多議員到避風塘觀察,向當局反映更多第三方及客觀的意見。
發表評論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