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周六在深圳灣口岸拘捕一名企圖入境的59歲內地男子,在案發32年後成功拘捕疑犯,再次證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現場的指模及DNA成瞭破案關鍵,由於疑犯並非香港人,警方要在茫茫人海中對比篩查疑犯指模及DNA,大海撈針,難度不言而喻。
“疏而不漏”另一重要因素,是當警方排查瞭香港人的指模及DNA後,判斷疑犯不是香港人,警方的說法是“2021年鎖定其中一名疑犯身份,證實為一名內地男子,並將該名男子列入通緝名單”。即案發30年後,終於鎖定涉案疑犯,背後是內地警方與香港警方合作的成果,若沒有內地警方配合排查,難以鎖定目標人物。由於疑犯是內地人,案發後一直沒有來港,香港與內地屬不同司法管轄區,兩地警方依法辦事,避免跨境執法,不動聲色,疑犯終於自投羅網,破案經過堪稱執法者智慧與毅力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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