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在環境及生態局網頁發表題為“垃圾收費 進一步推動減廢回收”的網志。明年4月1日實施垃圾收費初期,執法會較寬松,並有六個月的適應期。
資料顯示,2021年堆填區都市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達每日1.53公斤,較其他大城市為高,為堆填區帶來沉重負擔。實施垃圾收費,是希望以用者自付原則源頭減廢。以每日使用一個1.1元的10公升容量指定垃圾袋,或1.7元的15公升容量指定垃圾袋,能否達到源頭減廢目標,仍有待觀察。
透過收費減少垃圾量之餘,政府更應該從垃圾分類著手,透過垃圾分類循環再造,減少堆填區或焚化壓力,唯有所有垃圾都做到垃圾分類,才能在源頭大幅減少垃圾量。要讓所有香港人形成垃圾分類習慣,不能單靠宣傳、勸喻,需要必要的行政措施及政策配合。
政府正推動多個大型發展計劃,我們在新型城市、大型屋邨及新型商廈規劃與設計上,要提早將環保及垃圾分類及回收設施納入規劃中,配合環保及垃圾處理政策。
與此同時,必須在舊區加強垃圾分類及回收工作,才能真正達到垃圾源頭減廢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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