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補充勞工優化計劃”26個職位類別
本港面對勞動力不足,出現“有工冇人做”情況。政府宣佈“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將於下周一(9月4日)開始接受申請,26個非技術及低技術工種獲準輸入外勞,容許輸入售貨員、侍應生、收銀員、洗衣及整燙工人、發型師等26個工種外勞,不設限額,為期兩年,部分工作的學歷要求,隻需小學或以下。
勞工處加入條款,雇主若無合理理由拒聘本地求職者,會被施加行政制裁。有勞工界立法會議員要求政府嚴格監察,倘若出現損害本地工人利益,制造“請人難”現象,甚至炒本地工人改請外勞,立即調整或煞停計劃。\大公報記者 賴振雄(文) 何嘉駿、林少權(圖)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早前通過,優化“補充勞工計劃”的涵蓋范圍及運作,經征詢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的意見,勞工處將於下星期正式推行,並易名為“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同日開始接受申請。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規定,雇主必須先展開為期四星期的本地招聘,刊登在勞工處的“互動就業服務”網站和各就業中心,並在最少兩份本地報章,刊登合共四次招聘廣告,所有面試由勞工處負責安排。
雇主違條款 禁參與計劃一年
勞工處又加入條款,雇主若無合理理由,拒絕聘用在四星期招聘期間應征的本地求職者,除瞭會中止處理有關申請,雇主更會被施加行政制裁,一年內不獲準參與計劃。
薪酬方面,根據規定,外勞的月薪不可低於本地相同職位的工資中位數。翻查勞工處網頁,計劃下各類職位的工資一覽表,絕大部分工種的工資中位數,月薪也不足15000元,以熨衫工為例,月薪隻有10270元,學歷要求小學或以下;石工的人工則較高,月薪中位數達到26030元。
此外,雇主必須為每名輸入勞工提供住宿及有薪假期,不過容許外勞在內地或在香港住宿,如果外勞來自內地,雇主可安排他們即日往返。
勞聯立法會議員周小松指出,歡迎“計劃”新增懲罰規定,認為行政制裁或有助減少部分無良雇主做“假招聘”的動機,但必須配合勞工處的積極執法,例如主動“放蛇”取證、定期隨機抽查招聘情況等措施配合,才能有效真正打擊“假招聘”。
民建聯人力事務發言人、立法會議員顏汶羽認為,本港多個行業同時面對勞工短缺問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可解決燃眉之急,他又提出,日後計算本港失業率撇除外勞,政府必須適時檢討市場人手短缺情況,判斷是否需要增加或減少輸入外勞。
有雇主制造“請人難”現象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陸頌雄表示,政府必須保障本地工人優先,關註政府的把關工作,舉例早前有承建商提高招聘門檻,要求應征的本地建造業工人,須通過英文書寫及閱讀理解,涉嫌制造“請不到本地工人”的假象,從而以輸入外勞,倘若出現損害本地工人利益,立即調整或煞停計劃。
勞工處將於九月為雇主舉辦五場簡介會,解釋提交申請所需的資料、註意事項及申請流程,並即場解答疑問,預計接受申請後,三個月內完成甄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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