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若受禁水產品被制成醬料,例如豉油或蠔油,可以帶回香港嗎?
A:在禁令范圍覆蓋的10個都縣生產而含有水產的合成食品,如魚蛋、蟹柳等,均不屬禁令規管范圍;豉油、蠔油亦不屬禁令范圍,但本港當局仍會抽驗。
Q:什麼是乾製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品?
A:乾製,即是例如風幹的鮑魚和貝類。以其他方式保存,即是例如“一夜幹”、“魚幹”(即以醃漬、風幹方式處理)、罐頭、真空或經加熱處理的水產食品。
Q:在日本旅遊時,應否避免食用魚生等水產品?食用多少才構成風險?
A:其風險涉及多個因素,包括市民進食多少、魚類是否有輻射、含量有多少等。政府建議適量進食魚類,不要每天進食,否則風險會隨之增加。
Q:當局如何分辨進口的日本食品源自什麼縣份?
A:食物安全中心在日本食品進口時,會檢查相關文件(例如海運提單、載貨清單)和貨品標示等。原產地資料一般會載列在貨品的標示或載貨清單中。此外,日本就其出口食品亦有一套溯源系統,方便追蹤食品來源。
Q:如受禁制的水產食品是在新措施生效前已付運,但在新措施生效後才抵港,是否仍可以進口?
A:可以。在新措施生效前已付運的水產食品可繼續供港,不受新措施影響。
資料來源:政府跨部門專責小組記者會、食物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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