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浩源報道:美容中心“娉婷國際有限公司”女負責人趙淑儀(63歲)於2016年2月26日涉嫌“非法行醫罪”被警方拘捕,她被指曾以自然療法自行治癒患有末期淋巴癌及鼻咽癌的病人,並涉嫌在未經註冊下向三名癌癥患者提供光療、磁療、心理治療及飲食建議等醫學治療,合共收取約300萬元治療費用,且建議患者停用藥物,惟患者在完成數十次治療後病情不但沒有好轉卻反而惡化,其中兩人已離世。

  被告不認罪 今續審

  女被告否認三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案件昨日(15日)於區域法院開審,被告否認控罪,獲準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案件今日繼續審訊,控辯雙方需時準備承認事實,亦會爭議醫療設備專傢的身份。據瞭解,她曾向患者聲稱她是美國自然療法的醫生,但其學歷並不受香港認可。

  案情指出,女被告趙淑儀被控於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4月13日期間,在銅鑼灣邊寧頓街廣旅集團大廈17樓“娉婷國際有限公司”,非已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而在與陶寶富有關的情況下從事內科執業;於2015年9月15日至2016年2月5日期間,在相同地方未經註冊,而在徐劍雄有關的情況下從事內科執業;於2013年11月19日至2015年9月7日期間,未經註冊,而在鐘少瓊有關的情況下從事內科執業。

  建議病人停服藥

  警方於2016年2月26日以“非法行醫罪”拘捕趙,其後在“娉婷”公司及被告住所,檢取銀行賬單、設備、磁鐵及顯微鏡。控方專傢證人龔建恒醫生認為,被告曾表明她是一名有能力治療癌癥的人,電子針灸測試檢測報告中亦包含西醫醫學診斷的術語,並根據報告發表評論及解釋患者的診斷結果,向患者開出書面處方及建議終止藥物治療,根據其病史進行醫療資訊,又以圖表跟進病情進展,各種行為均可被視為西醫診癥的診斷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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