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律政司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四項與有“港獨”意味的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案件於今日聆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前日(10日)在一個電臺節目中表示,由於申請已在法律程序,他不便多談,但引述瞭特區政府早前回應說,相關歌曲在2019年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包含一些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近期更被錯誤表述為“國歌”,因此特區政府必須作出行動。
議員:言論自由不能凌駕法律
鄧炳強表示,現行情況未必能百分百處理該首歌帶出的問題,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是合適的方法,而禁制令具體涉及什麼情況,要待禁制令實際發出後才可定斷。他強調,不可籠統評論兩句就說哪種情況屬於違法,要視乎事件的前文後理,包括是否有意圖違法及有沒有做犯法行為等。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陳勇指出,立法規管網絡供應商的做法在多個國傢或地區十分普遍。他說,言論自由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任何自由也不能超越原則和底線,煽動暴力、反中亂港,絕不可被“英雄化”,誤導民眾及荼毒下一代。他支持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傢安全的憲制責任,“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的行為是合法、合情、合理,而且必要”。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廣西社團總會會長文颕怡表示,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向公眾傳遞清晰信息,任何散播“港獨”思潮、煽動顛覆政權和分裂國傢的言行,特區政府絕對不會坐視,“政府要維護香港當前來之不易的穩定局面,更要保護下一代免受‘港獨’歪理荼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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