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記者觀察所得,在觀塘遊泳池內,不少教練要照顧多名習泳者。
踏入六月,本港迎來疫後復常的首個泳季高峰期,市民報復式蜂擁至公眾泳池暢泳。但在救生員人手荒下,部分泳池局部或暫停開放,加上大量教授遊泳班,開放的泳池更是擠擁。大公報記者發現在泳池繁忙時段,近八成使用者均為習泳學生,不少更是12歲以下兒童,在沒有成人陪同下違例進入泳池,造成一定程度風險,加重救生員負擔之餘,其他泳客亦難暢泳。有救生員直指公眾泳池淪為泳班生財工具,擔心泳池塞爆,遊泳初哥安全難保。
按《公眾泳池規例》,在泳池場地范圍內進行商業活動,以及對他人造成妨礙或危害,康文署均可予以檢控,但多年來該署一直是零檢控。立法會議員直指,康文署必須對公眾授泳加強執法及宣傳,並制訂統一和具體的政策和機制,讓市民有公平機會暢泳。\大公報記者 餘風(文) 餘風、盧剛昌(圖)
康文署轄下有45個公眾遊泳池,當中有10個公眾授泳區,讓公眾進行授泳活動,惟相關規管卻備受質疑。現時最少有150個教授遊泳的泳會,還未計數之不盡的私人教練。大公報記者在社交媒體輸入遊泳班,便可找到鋪天蓋地的泳班宣傳,惟當中大部分均在公眾泳池作為教授地點,而摩利臣山、維園、觀塘、城門谷、九龍公園及堅尼地城等泳池均是熱門上課地。
泳班違規 兒童無成人陪同
每逢周末及公眾假期為泳班高峰期。按照公眾泳池規定,“12歲以下兒童如沒有成人陪同,不得進入或使用泳池。”但有前線救生員爆料,不少12歲以下兒童在欠缺成人陪同下進入泳池,他指大多數傢長帶同子女到達泳池的收費閘口,便會把子女交由教練或泳會人員帶入泳池,變相由一名成人帶同近十名兒童前往泳池習泳。
日前大公報記者在觀塘遊泳池,看到大部分傢長帶同子女來到收費閘,便自行讓子女過閘,當時在閘內等候的教練可以集合逾十名學童並帶往泳池,及後以“一對十二”的方式在池內教授學童遊泳,其間並沒有泳池職員上前詢問。而相同的情況在堅尼地城遊泳池亦不時發生,日前記者在該泳池的收費閘前,看到七、八名年幼學童排隊入閘進入泳池,而入閘前一名泳班職員在點人數。
在記者觀察期間,發現上述兩個遊泳池十分擠擁,無論主池、副池及訓練池均擠滿泳客,泳池旁邊堆滿不少浮板等的授泳工具。“現在救生員不足,泳池又迫到插針不入,有什麼意外都要我們負責。”有救生員不忿地說,現時公眾泳池已淪為私人教練生財工具,救生員成為免費後勤部隊。他又指出,在繁忙時段,泳池內近八成為授泳服務,而康文署容許泳會租用主池泳線,“有時有些泳會順理成章,將鄰近快線也占用。”他指有泳會在正規租用的泳線教水,泳術較佳的學員便會在鄰近快線習泳,其他泳客以為快線也被泳會租用,因而沒有在快線遊水,快線便又成為泳會習泳之地。他又稱,以一個50公尺主池為例,雖設有10條泳線,但其中兩條為公眾授泳區、三條為團體租用區、兩條為公眾循環泳區,真正開放予公眾的隻有三條線。
康文署過往三年零檢控
康文署資料顯示,過往三年間未有就《公眾泳池規例》向任何人提出檢控。該署發言人表示,該署轄下各泳池會因應其設施的種類等因素厘定可容納的人數,並會因應設施的開放安排而調整入場人數。該署規定12歲以下小童須有成人陪同才可進入泳池遊泳,惟沒有規定小童必須由傢長陪同才可進入。
立法會議員陳凱欣表示,按《公眾泳池規例》,限制在泳池場地范圍內進行商業活動。以往泳線被占用問題,申訴專員已主動調查,而相關規例亦賦予康文署執法,可驅逐其離場或給予口頭警告。她又指,近期多人前往遊泳,惟如被泳班或私人教練占用部分泳線,影響其他泳客遊泳之餘,亦會構成危險。她認為康文署應嚴加執法,而該署應統一授泳區的制度之餘,亦需要求授泳團體於池邊增撥人手,作額外救援服務。她又指該署於授泳問題需加強宣傳,可透過學校派發單張,教導傢長及公眾應參與正規的授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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