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极端组织“屠龙小队”与其他激进团伙策划于2019年12月8日借“民阵”游行,在湾仔制造连环爆炸及枪击警员案,昨日(27日)在高院进行第81天审讯。

  法官张慧玲续引导陪审团指,“串谋”不必有书面纪录,语言或行为皆可达成协议,而协议是打算实行非法目的。若肯定被告间达成串谋协议,不论其参与程度轻重或加入时间,或协议有否已付诸实行,均属串谋。法官昨早完成引导陈词,陪审团退庭商议裁决,直至晚上7时仍未有裁决,法官决定押后至今早继续。

  法官指,陪审员考虑串谋爆炸罪时,须要肯定案中存在意图令人死亡、非法并故意放置致命装置的协议;须肯定被告有意图达成协议,及被告当时意图是由自己或其他人将协议付诸实行。上述元素均须齐备,只要陪审员对其中一项感不确定,都要裁定有关罪行不成立。\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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