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今年3月23日刊宪生效,58岁男子被指于新法例实施后,涉在社交媒体发布“革命”、“反抗”字眼的内容。男子昨日被带上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控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将案件押后至8月7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其间被告须还押。
被告区健威(58岁)报称无业,被控于今年3月23日至6月19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动意图而发布该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及X发布陈述、相片及或图片,具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
控方呈上律政司检控书,申请将案件押后至8月7日,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控方表示,被告身上和家中有两部电话、两部桌上电脑和三部手提电脑,申请押后以检查电子设备。辩方无保释申请,裁判官苏文隆遂下令被告还押至8月7日再讯。
去年曾被控煽动 判囚半年
据报道,该名男子去年曾被控“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案情指出,该男子在2023年4月至10月间发布共280段可供公众浏览的具煽动言论的帖文,包括用自制音乐录像配以黑暴“港独”歌曲,以及加插附有具煽动暴力的图片和照片,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憎恨、鼓吹“港独”、要求制裁特区政府官员及煽动使用暴力等讯息。
总裁判官苏惠德去年12月判刑时指出,被告发布280段帖文,平均每日不只发布一则帖文,频率异常地高,是希望引起网民注意,令其言论广传。认为被告“理念顽固,不单主张分裂国家,亦渲染暴力,针对杀害官员及其家人”,遂以9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获扣减后,判囚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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