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昨日开庭前大批人等候进入高等法院旁听,法院外人头湧湧。\大公报记者蔡文豪摄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多位政界人士表示,支持法庭对14名被告的定罪裁决,裁决充满彰显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是合情合理合法。
体现维护国安执法必严
民建联支持法庭对14名被告的定罪裁决,认同其提出的基本理据。民建联表示,正如法庭指出,无差别否决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公共开支,以迫使政府回应所谓“五项诉求”,属违反《基本法》第73和104条内拥护《基本法》的规定。一众被告的行为旨在“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破坏、摧毁或推翻现行的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所建立的体制。民建联强调,一众被告将“揽炒十步”付诸实施,是以颠覆政权为目的,有组织、有预谋、有纲领的“夺权”行动,具有清晰犯罪意图,违反香港国安法,罪有应得。法庭的相关裁决彰显了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一国两制”和特区政治体制的强大效能。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黄国表示,法庭对该案件的判决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判词严谨,证据充足,现有判决结果足以体现香港法治的严谨。他指出,“35+颠覆政权案”的判决表明,但凡参与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能有侥幸心理。黄国亦强调,香港社会各界应更加重视国家安全条例的宣传教育。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立法会议员陈勇认为揽炒派当时企图摧毁特区根据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方针建立的体制,使社会陷入“抗争停摆”状态,以达至“揽炒”效果。本案45人被定罪,显示特区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合情合理合法。他指出,今次法庭义正词严、有理有据的判决,不仅令违法者罪有应得,更有助各界更好地掌握香港国安法的精髓。
立法会议员林琳表示,47人参与非法“初选”,不仅违反了香港选举法,还企图以否决政府的财政预算案或公共开支,迫使特区政府回应他们的“五项诉求”。她指出,这从根本违反了基本法第73条和第104条的规定,该行径旨在“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机关履行职责,破坏、破坏、推翻现行政治体制”。
立法会议员尚海龙表示,此次判决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有法可依、严肃执法的里程碑,超过300页的判词是核心重点,他呼吁全港市民要关注和了解判词的正解,主动守好国家安全底线,不要堕入法网。
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表示,支持法庭对14名被告的定罪裁决,认同其提出的基本理据。被告把“揽炒十步”付诸实施,是以颠覆政权为目的,有组织、有预谋、有纲领的“夺权”行动,具有清晰犯罪意图,违反香港国安法,罪有应得。她认为,法庭的相关裁决彰显了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一国两制”和特区政治体制的强大效能。她对两名被告脱罪存疑,支持特区政府依法上诉。
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首席副主席陈志豪说,法院就“35+颠覆政权案”的裁决充分彰显了法治,并且产生强大的阻吓力,有力捍卫国家安全。律政司决定就两名脱罪的被告提请上诉,也有助于法院更严谨地审视相关的法理依据,对维护香港国安法权威及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也有很大作用。
香港菁英会副主席高松杰指出,法庭对“35+颠覆政权案”的裁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面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香港司法机构坚守法治原则,依法惩治了涉案人员,这是对法治精神的坚定维护。然而,一些外国势力却借此机会大做文章,试图干涉香港内政,破坏香港的法治环境,这是极其荒谬和不可接受的,他们无权对香港司法独立和法治原则指手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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