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廉政公署早前日(29日)落案起诉一名水务署前分判商董事及其三名雇员串谋欺诈罪,涉嫌向署方提交载有虚假资料的储水库巡查报告,诱使署方两年间向分判商发放服务费共约460万元。四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今日(3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讯,以待控方稍后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被告包括43岁的竣才工程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兼股东刘浩基、32岁的竣才文员李颖图,39岁竣才杂工郭家禧,及39岁郭家禧的胞兄及竣才杂工郭家祺。

  案情指,于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水务署把两份水务工程定期合约判授予明兴水务渠务工程,为新界东的水务设施提供各类水务工程服务。竣才获分判巡查区内约40个储水库,以维持储水库的安全及设施状况。刘浩基、李颖图及郭家禧涉嫌串谋其他竣才雇员欺诈水务署及明兴,伪称巡查工作已根据水务署规定妥为进行,并诱使水务署向竣才发放服务费用约240万元;郭家祺亦涉嫌串谋刘作出相类虚假陈述,欺诈水务署及明兴并诱使水务署向竣才发放服务费用约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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