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商场及商店须于半年适应期后完全停止提供塑胶雨伞袋。右图:部分商场开始向顾客提供雨伞除水器。

  “走塑”新规例下,禁止商场派发雨伞袋,半年适应期后正式全面推行,不过市民不难发现,近日不少商场出入口在下雨天时,地板被雨伞上的水滴湿,有市民担心增加滑倒风险。

  滑倒受伤 商场或需负责任

  本港近日持续多天下雨,不少商场响应新法例,在出入口安装雨伞除水器,但地面仍被雨水弄湿,清洁工人不停忙于抹地。大公报记者在多区的商场了解情况,发现部分屋邨商场疑因不够人手,未有安排清洁工人抹地,导致出入口位置变成“湿地”。

  市民郑先生质疑,屋邨商场多长者,未必安装雨伞除水器,就算安装了,长者也未必懂得使用,商场地板不同街道,一般较滑,地面湿滑恐会对长者沟成潜在风险。

  “我估计,‘走塑’后商场滑倒引起的诉讼,有可能会增加!”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昨日回复《大公报》查询时表示,商场有责任管理场地的安全,因“走塑”而不准派发雨伞袋,若有入场人士滑倒,商场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就算商场有提供雨伞除水器,但只要在场内滑倒,有足够证据证明因场地引致,将很大机会需要作出赔偿。问到若有小童在场内奔跑,因地面湿滑跌倒受伤,责任谁属?他认为,仍要视乎实际情况及证据,但一般而言,商场仍然难免负上一部分的责任。\大公报记者赖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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