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大公报》早前揭发有居屋单位涉在丢空两年后出售谋利。
【大公报讯】《大公报》早前揭发有居屋业主怀疑违反规定炒卖“清水楼”单位,引起社会关注。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昨日在立法会回应议员质询表示,房屋署正跟进15宗涉嫌违规转售居屋个案,每宗个案会情理兼备地处理。房署正考虑不同方法,加强打击滥用公共房屋资源,例如考虑发出“可供出售证明书”前,派员检视单位状况,检查有否曾经入住的痕迹。
拟派人检查申出售单位
立法会议员梁文广昨日在立法会大会提出口头质询,查询房委会现正跟进多少宗怀疑违反资助出售单位居住规定并把单位转售的个案,以及会否考虑设立举报机制。
何永贤表示,房委会一直严肃跟进怀疑违反居住规定的个案及接获的投诉。专责小组不时巡查网上资讯,如发现有居屋出租而未补地价,将主动跟进,并跟进举报和传媒报道的个案。若发现业主违反相关规定,房委会将不会批准有关人士就居屋第二市场计划“可供出售证明书”的申请,即使是已发出“可供出售证明书”,房委会亦有权撤销,以至于有关业主将不能于居屋第二市场出售该单位。若原业主违反居住规定,房委会将不发出有关购买该单位的“提名信”,买卖双方都可能要承受买卖不能完成的风险。
何永贤又透露,房署正调查15宗怀疑违反买卖协议的个案,不过当中有个案的非同住家人身患重病,要长期照顾对方,当局会以“恩恤、情理兼备”态度跟进。她又指,有署方职员上门跟进投诉时,发现“旁边有单位冷气机都未装”,职员将户数记下,并严肃跟进。
何永贤指出,房委会亦透过不同途径提醒持份者有关规定,包括最近去信获发“可供出售证明书”的业主,再次提醒他们有关居住规定。房委会与地产代理监管局亦有紧密联系,监管局已于上月26日发信予辖下持牌人,再次提醒切勿参与销售违反居住规定的资助出售单位。
移民人士不符“实际居住”要求
民建联林琳问及,若有资助出售单位的业主已经移民,单位是否须转让予房委会。何永贤确认,移民人士长时间离开香港,不符合“实际居住”的要求,房委会将以原价买回该单位。
至于早前房委会公布的一宗违规居屋转售个案,原业主须向房委会交出赚取的所有利润,涉及约100万元,何永贤表示,由于买方不知情,原业主提出交回利润的方案后,房委会认为符合资助出售单位并非炒卖工具的政策原意,最终接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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