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就商務部日前公告對自臺灣地區進口聚碳酸酯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國務院臺辦發言人朱鳳蓮16日應詢說明,這是一起正常的反傾銷調查案件,希望所涉企業積極配合,以依法合規方式拓展大陸市場。

  據朱鳳蓮介紹,2022年10月8日,商務部收到大陸相關業者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按照《反傾銷條例》的規定,11月30日,商務部發佈2022年第35號公告,對原產於臺灣地區的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有關法律法規,商務部於2023年8月14日發佈初裁公告,認定原產於臺灣地區的聚碳酸酯存在傾銷,決定對上述產品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朱鳳蓮指出,這是一起正常的反傾銷調查案件,主管部門將本著公平公正原則,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開展進一步調查,作出最終裁定。希望所涉企業積極配合,以依法合規方式拓展大陸市場。

  據環球網報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相關規定,傾銷是指在正常貿易過程中進口產品以低於其正常價值的出口價格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初裁確定傾銷成立,並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的,可以采取征收臨時反傾銷稅或者要求提供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等臨時反傾銷措施。前者需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後者則由商務部直接決定。商務部本次采取的臨時反傾銷措施是征收保證金。調查期內征收保證金可保護大陸企業利益不再進一步被損害。

  有分析指出,針對臺灣聚碳酸酯進口產品發起的調查是由大陸多傢企業自發申請的,完全是市場行為。由於臺灣聚碳酸酯進入大陸市場,這些大陸企業的聚碳酸酯價格被壓低,企業面臨著較大的經營壓力,因此自發性地提起瞭調查申請。島內有學者也表示,商務部認定產於臺灣的進口聚碳酸酯傾銷成立,是在經濟方面進行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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