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 記者 孟媛】據中時新聞網等臺媒11月1日報道,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弊案,申請對柯文哲延長羈押。11月1日上午,臺北地方法院提解柯文哲,並於9時30分開庭,庭訊至中午12時。下午4時30分,法官裁定柯文哲延長羈押禁見。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今日早些時候報道,前臺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弊案風暴,被羈押禁見2個月,如今即將屆滿,原定10月31日下午召開延押庭,但因遇臺風“康妮”延期,改於今日(11月1日)上午9時30分召開。今日早前,柯文哲抵達臺北地方法院,走下囚車時雙手上銬,在法警的戒護下快步進入法院。
臺灣“中央社”此前曾在報道中介紹,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被羈押禁見,羈押期將於11月初滿2個月。有法律界人士稱,依規定,偵查中羈押不得超過2個月,並可延長羈押1次。在偵查中延長羈押期間,應由檢察官附具體理由,最遲於羈押期屆滿的5日前申請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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