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憲法法庭”20日宣判,死刑“合憲”但須限縮范圍,引起外界熱議,國民黨民代柯志恩炮轟,近年法官多判處重大犯罪兇手無期徒刑,可說用“不判死刑”達成“實質廢死”,現在又宣判限縮范圍,儼然為這37名死刑犯撐起保護傘、找到護身符。

柯志恩20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雖然幾位“大法官”是廢死擁戴者,在歷經諸多輿論的強烈抨擊,終於達成“合憲”的解釋,但他們卻大玩文字遊戲,為“實質廢死”留下轉圜餘地。她質疑,這樣的“釋憲”結果實令人失望,為何臺灣的司法公義這條路如此顛簸難行?

“或許‘大法官’們感受到社會對廢死的強烈反彈,不敢明目張膽與民意火車對撞,但仍將其個人廢死的理念隱藏在解釋文中”,柯志恩認為,借由限縮死刑范圍為“實質廢死”留下死裡逃生的竅門,顯然玩弄文字,企圖唬弄民眾,尤其解釋文讓37名死囚犯皆可再提起非常上訴,這使得隻要“檢察總長”和司法部門利用非常上訴或技巧性拖延,就能讓死刑執行遙遙無期,37名死刑犯都可死裡逃生,這對被害傢屬是殘酷的二度傷害。

柯志恩痛批,近年法官對罪大惡極的兇手幾乎以無期徒刑取代死刑,換言之,這是用“不判死刑”達到“實質廢死”的結果,如今,“憲法法庭”再次借由“釋憲”文字對死刑劃下紅線,“死刑須限縮范圍”,宛若替這些死刑犯撐起另一張保護傘。

此外,國民黨民代王鴻薇20日主張,臺法務主管部門應盡速執行37名死刑犯中,合乎本次判決意旨的死刑;也不應讓惡性重大者非常上訴;未來也應嚴格科學鑒定,不能讓犯人以“精神障礙”為由逃避死刑判決。

國民黨民代羅廷瑋認為,“法律”應保護受害者及其傢屬的權益,而不是一味地追求對加害者的寬容。另一名民代李彥秀也認為,“憲法法庭”透過本判決達到實質廢死,與絕大多數民眾的感受有相當大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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