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出臺灣民眾黨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26日一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並即刻遭臺內務主管部門停職。高隨後在臉書發佈聲明強調,對判決感到無比荒謬與震驚,將提出上訴,盼二審能還她清白。但若翻開臺灣的司法史,雖然過去因詐領助理費一審遭重判、二審改判無罪的案例不是沒有,但其實並不多,高若想在二審翻盤需要很拼,所以高的人生臺風天恐怕才剛開始。

據香港中評社報道,高虹安一審遭重判後,不論是高在臉書發長文舉新黨主席吳成典過去擔任民代時涉嫌詐領助理費案,或是民眾黨發佈聲明舉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周雅玲和前民進黨民代陳賴素美的詐領助理費案來反駁,重點是這3案一審不是無罪就是輕判,而在高一審已遭重判的既成事實下,多說無益,該如何謹慎面對二審?是否改變訴訟策略?才是高接下來應該要去嚴肅面對的課題。

過去高虹安因為扛著民眾黨唯一執政縣市長的招牌,為瞭保住官位和延續民眾黨的政治能量,所以在一審始終采取無罪答辯,因為若采取認罪換輕判的策略,不但市長寶座不保,也會大傷民眾黨的白色形象,但這樣的結果換來的卻是在一審遭重判7年4月。

有法界人士分析,如果未來高虹安仍要在二審采取無罪答辯,但在一審包括高的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行政主任黃惠玟和法務主任陳昱愷等3名同案被告都認罪的情況下,要拼翻盤改判無罪的機率並不高,因為主嫌無罪、共犯卻有罪的邏輯沖突並無法說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除非3名已認罪被告都再上訴翻供,但即使這樣機會仍然渺茫。

已遭停職且主動退出民眾黨的高虹安,現在無黨無官一身輕,若不再堅持要延續自己的政治生命,而是從是否因此坐牢的個人利益角度來思考,或許在二審改變訴訟策略才有機會換來輕判。有新竹政壇人士認為,要高做出如此重大的抉擇確實需要勇氣,以高不服輸的人格特質來看,除非她得先饒過自己,才有辦法跨越心理那道門檻。

事實上,若回顧高虹安的政治生涯,從政隻是偶然,並不是那麼絕對。高在2020“大選”前因獲鴻海創辦人郭臺銘賞識推薦才列入民眾黨不分區民代名單並順利當選,從政對高來說可能隻是新鮮事,有嘗試經歷過就好,因為參選新竹市長原本並不在高的人生規劃中。

據瞭解,高虹安在2022年宣佈參選新竹市長前已38歲,原本想結婚生子,享受為人母的快樂,高當時也曾公開透露郭臺銘曾為此擔心她的婚姻大事,郭並提醒高是否投入參選要想清楚。高可能怎麼也沒想到,後來決定參選雖意外促成新竹“藍白合”,但卻也導致當時因不滿慘遭棄保的前中國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出面爆料,她在民代任內的涉嫌詐領助理費案,這恐怕是高始料未及的事。

若撇開詐領助理費案不談,高虹安的人生可說是一帆風順,從北一女、臺師大學士、臺大碩士、資策會、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到從政前最後在鴻海集團位居要職、領高薪,人生原本一片大好,沒想到一切就在從政後開始風雲變色。接下來已沒有政黨包袱的高該怎麼面對自己人生的臺風天?恐怕真的得要想清楚。

海峽導報記者 張媛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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