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0月8日電 (記者 程景偉)2023年度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入戶10月8日起正式接受申請,入戶指標增至1.5萬個。

2023年度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入戶申請時間為10月8日9時至11月8日17時,“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和“穗好辦APP-來穗積分”的“積分制入戶”專欄入口同步開放。參照往年的做法,廣州市各鎮(街)設置來穗人員積分制入戶窗口,安排工作人員及相關設備,方便來穗人員瞭解政策並及時提交入戶申請。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稱,入戶人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在該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含當天)後出生;持該市辦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按照《廣州市積分制入戶指標體系及分值表》(從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指標體系及分值表中選用部分指標)計算總積分滿150分;近5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

據介紹,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員按基礎指標分值從高到低進行排名;分值相同時,按照在廣州市繳納社會醫療保險時長排名;如再相同,按照在該市連續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時長排名。凡經兩輪排名後排序相同,作並列排名處理。凡並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積分制入戶資格。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提醒,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經查實有虛假承諾或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請不予辦理,並通報各入戶審核部門,取消其申請資格5年,並錄入個人信用記錄;已通過入戶審核的,由入戶審核部門註銷審核結果和入戶卡並告知申請單位或申請人;已經入戶的,公安機關根據入戶審核部門提供的認定材料予以註銷,退回原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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