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3名男子多次欲偷渡到緬甸進行電信網絡詐騙活動,但由於文化低不會打字被詐騙公司拒絕接收。不僅發不瞭財,還被判刑,最終收獲“銀手鐲”。法院判決結果為,被告人吳某周犯偷越國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被告人黃某正犯偷越國境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八百元。被告人楊某犯偷越國境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八百元。(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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