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美國無視國傢主權平等的國際法基本原則,將所謂“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生效並付諸實施。這是美國以國內法取代國際法向他國施加單邊制裁做法的又一惡劣例證,對國際法治和國際秩序產生嚴重破壞性影響,再次暴露美國在處理國際關系時的霸權本性。

  首先,涉疆法的制定和施行嚴重褻瀆法治精神。美國向來以所謂法治國傢自居,但為圍堵遏制中國,美國的立法者、執法者肆意踐踏法治原則,置法治精神於不顧。所謂“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的制定和實施過程充分暴露瞭這一點。

  美國指控新疆“強迫勞動”完全是建立在不實報告基礎上,其中充斥著對中國扶貧政策、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項目的歪曲和臆想,被用作證據的數據和照片移花接木、錯誤百出、前後矛盾,不具有可信度。美國政府和國會僅憑幾份不堪一擊的虛假報告,在未經任何司法程序和質證程序的情況下就認定新疆存在“強迫勞動”,不可謂不荒誕。

  其次,涉疆法無視國際法基本原則,嚴重侵蝕國際法治、擾亂國際秩序。國際社會由平等的主權國傢組成,“平等者之間無管轄權”。而美國恰恰習慣於依其本國法向別國發號施令。在人權問題上,美國素來不願接受國際人權公約確立的人權標準,而是以美國國內法為依據審查其他國傢的人權狀況,以他國違反美國國內法確立的標準為由頻繁制定人權制裁法,對他國的個人、企業、實體甚至政府機構實施制裁。這種將一己國內法當作“國際規則”強加於人的做法,是對國傢主權平等的國際法基本原則的公然違反。

  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美國完全無視其各項義務,恣意違反公平、公正、客觀的國際經貿規則,嚴重扭曲正常的國際貿易秩序、破壞市場原則。為實現惡意打壓中國的目的,該涉疆法將在中國新疆地區全部或部分生產產品均推定為所謂“強迫勞動”產品,除非能夠提供明確、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供應鏈上任一環節均不是使用強迫勞動生產的,否則禁止進口。事實上,幾乎沒有企業可以滿足美國設定的所謂“可反駁的推定”,隻能被迫尋找更昂貴的替代品。這種專門針對中國的歧視性做法不僅給全球進口商帶來極大的不合理負擔,也對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造成嚴重危害。

  最後,涉疆法以維護人權之名行侵犯人權之實,嚴重違反國際人權法。美國這部涉疆法案妄圖詆毀和污名化中國產品。涉疆法要求供應鏈每一個環節都不采購新疆產品,不雇傭來自新疆的員工,其實質是要試圖剝奪新疆各族群眾的工作權,嚴重侵害當地民眾的生存權與發展權。鑒於受影響的產業規模之大以及全球供應鏈相互交織,不僅中國勞動者的權利會受到侵害,全球各地產業工人的基本權利都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美國再次以維護人權的名義,制造著人權災難。

  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表示,單邊經濟制裁對經濟、社會、文化權利造成巨大影響。聯合國單邊強制措施對人權負面影響問題特別報告員阿萊娜·杜晗表示,單邊制裁措施會對人權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一些國傢尤其是美國,通過對與受制裁方開展業務的主體處以罰款和二級制裁來在全球范圍內實施制裁……二級制裁或威脅實施二級制裁以及采取民事和刑事處罰是非法的”。

  中國堅決抵制強迫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以及各省份的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眾多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強迫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立瞭“強迫勞動罪”。2022年4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批準國際勞工組織《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1957年廢除強迫勞動公約》。時任國際勞工組織總幹事蓋·萊德表示,中國批準兩項強迫勞工公約“表明中國對國際勞工組織價值觀的堅定支持,反映瞭中國保護任何女性或男性工人不陷入強迫勞動行為的承諾”。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即便美國涉疆惡法祭出“人權”大旗,也無法掩蓋其違法本質。美國的惡意打壓不會也不可能阻止中國不斷前行的穩健步伐。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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