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小男孩被逼吃糞便”的視頻在網絡廣泛傳播。視頻顯示,小男孩坐在地上,手裡拿著糞便,吃進嘴裡後發出咳嗽幹嘔的聲音,而旁邊有一個聲音要求小男孩“咽瞭”。之後有人說“他想要吐出來”,不知欺凌者用何種方式威脅小男孩,隻在視頻中聽到小男孩用帶有恐懼的聲音說“不不不,不用,我吃。”介休市委市政府工作專班今日(6日)就事件通報最新進展。

  通報原文如下:

  近日,介休市發生一起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引發社會公眾廣泛討論。事件發生後,介休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專班進行處置,現將相關情況進行通報。

  6月18日16時45分,介休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受害人李某某父親報警,稱其子被三名未成年人毆打和侮辱。屬地張蘭派出所立即出警,進行調查走訪。因6月19日至21日雙方當事人均在上學,民警利用當事人放學時間開展工作,按照辦案程序收集、固定證據,查清案件事實。

  經調查,6月17日(星期六)15時許,郎某1(男,12周歲)、原某某(男,案發時不滿11周歲)、郎某2(女,11周歲)三人路過張蘭鎮長泰園小區附近,遇到李某某(男,12周歲)後,質問是否罵過他們。隨後,郎某1等三人將李某某帶到長泰園小區公廁附近,再次質問是否罵過他們並對李某某進行毆打,強迫其吃異物,錄制視頻後上傳網絡。

  本案中,因郎某1等三人均系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規定,對郎某1等三人依法不予處罰,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學校對郎某1等三人給予記過處分。

  6月21日,雙方監護人第一次提出調解訴求。當日18時許,雙方到達張蘭派出所,經過近6個小時調解,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

  6月23日,民警再次組織雙方監護人進行調解,仍未達成一致意見。6月24日,李某某監護人在其村委會主任的陪同下又一次到張蘭派出所,要求對方賠償5萬元。此後,辦案民警繼續組織雙方進行溝通,未果。

  6月30日19時許,介休市公安局會同教育局、學校負責人及鎮村幹部再次組織調解。雙方監護人先後到達派出所,經過調解,於7月1日0時許,基本達成一致意見,確定賠償金額為4.5萬元,並當場電話征詢李某某父親的哥哥(高中學歷)意見,得到瞭其肯定答復。郎某1等三人的監護人經過兩個小時的資金籌措,7月1日2時許,雙方正式簽訂調解協議書。

  由於該案涉及未成年人,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本案對當事人詢問、調解工作均在法定監護人在場或參與下進行,相關過程有錄音錄影佐證,符合公安機關辦案程序。

  郎某1等三人所屬的兩個傢庭都是普通農民傢庭。郎某1和郎某2系兄妹,單親傢庭,父親是貨車司機;原某某的父母均在村務農。

  李某某一傢為低保戶,父親為初中學歷,在村務農,爺爺為1973年入黨的農村黨員。李某某、其母、其兄、其弟四人從2017年1月起領取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李某某母親從2016年1月起領取重殘護理補貼、從2020年10月起領取低保生活補貼。事件發生後,針對其傢庭的特殊情況,介休市委、市政府安排民政、教育、司法等部門及張蘭鎮給予進一步幫扶。

  李某某目前在二級甲等醫院接受治療,介休市教育部門每日對其進行心理疏導,同時應傢長要求,新學期將安排李某某調整學區就讀,並對其學習、生活給予幫助。李某某及其傢屬已經接受郎某1等三人及其監護人的當面賠禮道歉。

  介休市委市政府工作專班表示,將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訓,痛定思痛,改進工作,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和法治教育,完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機制,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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