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科創委發佈瞭2024年度深港澳科技計劃項目(C類項目)申請指南,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可在7月3日至8月18日期間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完成申請。

深港澳科技計劃項目(C類項目)由香港、澳門申請單位提出申請,深圳市科創委進行評審和資助,深圳市財政資助資金直接撥付至香港、澳門申請單位賬戶,可依據立項合同在深港澳三地開支。重點支持領域包括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集成電路、新型顯示、信息安全、5G、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導體;醫藥生物技術、醫療器械、人口健康技術、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農業生物育種;石墨烯材料、先進電子信息材料、顯示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氫能和燃料電池;機器人與智能裝備、智能無人系統、增材制造和激光制造等。單個項目最高資助人民幣300萬元。

記者從申請指南中獲悉,此次深港澳科技計劃項目(C類項目)的申請者要求是香港公營科研機構或者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簡稱“香港申請單位”)或者澳門高校與科研機構(簡稱“澳門申請單位”)。

其中,香港公營科研機構,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制衣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澳門高校與科研機構包括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城市大學和澳門理工學院。項目負責人要求全職受聘於申請單位。

項目實施過程中,利用深圳市財政資助資金購置或者試制的儀器設備的產權及收益、科技成果與知識產權歸港澳申請單位所有,項目研發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產業化應當在深圳進行。

(記者 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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