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醫務委員會日前舉行第11次全體會議,會議邀請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下稱深合區)民生事務局、商事服務局代表參會、澳門醫療業界代表就即將實施的兩部專項法規進行交流。

會上,澳琴雙方就推動《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管理規定》(下稱《醫療人員管理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學技術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執業備案管理規定》(下稱《藥學技術人員管理規定》)的實施進行講解。兩部專項法規將於8月1日起施行。這是深合區繼第一部綜合性法規《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後出臺的第一批專項法規,是用足用好珠海經濟特區立法權,開展“小切口”立法創新的首批成果。

據悉,《醫療人員管理規定》允許澳門15類醫療人員在澳門從事相關執業活動滿2年後,經註冊並取得執業證書,在深合區范圍內提供醫療服務,無需再通過內地資格考試或短期行醫、短期執業制度申請。《藥學技術人員管理規定》明確指出,澳門藥學技術人員(包括澳門藥劑師、中藥師、中醫生和藥房技術助理等)依規可在深合區藥品零售單位提供藥學服務,當符合規定條件並經深合區藥品監管部門備案後,可在深合區藥品零售單位直接提供藥學服務,無需參加內地相應考試。

深合區民生事務局副局長馮方丹、商事服務局副局長邱潤華從適用范圍、執業條件、註冊申請、創新亮點、規范須知、監督管理等方面介紹兩部法規。據介紹,為確保法規實施程序的規范化、透明化和科學化,深合區民生事務局、商事服務局將出臺《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註冊管理辦法》《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學技術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執業備案辦法》作為配套規范性文件。

澳門醫療業界代表對兩部專項法規表示歡迎,認為有助於澳門醫療人員、藥學技術人員投身深合區發展,拓展執業空間,助力琴澳醫療事業融合發展。同時,也對深合區的醫療服務需求和發展策略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

(記者 富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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