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21日從國傢稅務總局瞭解到,國傢稅務總局、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優化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自2023年起,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在每年7月申報期申報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

  公告明確,企業7月份預繳申報第2季度(按季預繳)或6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能準確歸集核算研發費用的,可以結合自身生產經營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就當年上半年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政策。

  根據公告,企業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能準確歸集核算研發費用的,企業可結合自身生產經營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就當年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政策。

  據介紹,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是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的專項優惠政策,屬於企業所得稅稅基式優惠方式的一種。通俗來講,就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對企業發生的研發支出,除可以按實際支出的金額扣除外,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多扣除一定比例,從而實現對企業研發行為的激勵促進。企業研發投入越多,所減免的稅款也就越多。

  國傢稅務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前期國傢稅務總局在調查研究過程中,收集到企業希望增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申報享受時點的訴求,並針對訴求開展專題研究,會同相關部門最終形成優化調整措施。目前國傢稅務總局正在細化征管操作辦法、調整信息系統、組織宣傳輔導等,確保政策如期順利落地。(記者王雨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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