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稅務總局、財政部6月21日發佈公告,明確進一步優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申報方式,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根據公告,從2023年起,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在每年7月申報期申報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這意味著,企業可以提早兌現政策紅利,擁有更充足的現金流,緩解資金壓力,這也是稅務部門辦實事解民憂促發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所謂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是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的專項優惠政策,屬於企業所得稅稅基式優惠方式的一種。通俗來講,企業研發投入越多,所減免的稅款也就越多。

近年來,我國不斷優化完善這一政策,力度不斷加大,扣除比例持續提升,受益主體范圍明顯擴大,經營主體享受政策的時間也在不斷提前。2021年,國傢稅務總局發佈公告,允許企業在10月份預繳申報時就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今年以來,稅務總局廣泛收集納稅人訴求,又在此前基礎上新增每年7月預繳申報。這意味著,企業在政策享受時間的選擇上更加自由,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當年7月、10月預繳申報,或者在次年年度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總臺央視記者 王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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