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點餐,先得關註商傢公眾號,否則就無法下單。這種“強制”消費者關註公眾號的行為,給不少消費者帶來困擾。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宣佈,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反對強制關註公眾號”消費監督工作,消費者如果遇到類似問題,可通過電子郵件(ccaxfjd@cca.org.cn)向中消協進行反映。
掃碼消費,相比於傳統消費方式,本來有助於提高效率,為消費者帶來更多便利。但是,商傢設置的強制關註公眾號,增加瞭消費者操作的環節,涉嫌違反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首先,作為消費者來說,這種強制關註要求,明顯增加瞭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從技術上看,掃碼消費隻是消費方式的變化,並不必然要求關註公號。強制關註公眾號的行為,本質上是商傢的“霸王條款”。
其次,從個人隱私保護和信息安全的角度看,強制關註公號,要求消費者授權商傢其手機號等個人信息,涉嫌違反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應當規范公眾賬號推薦訂閱關註機制,未經互聯網用戶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者變相強制訂閱關註其他用戶公眾賬號。”不關註公眾號就無法消費,顯然是一種強制性的規定,涉嫌侵犯消費者的隱私。
其實,商傢這種操作,在法律層面上的討論已有不少,其違法違規的性質,恐怕連商傢自己也很難說不知道。明知違法而依然我行我素,不是不知,實為利益使然。強制要求關註,對商傢來說能夠獲得大批關註量和閱讀量,增加消費者黏性,也便於後續推送廣告和促銷活動,吸引消費者二次以及多次消費。雖然這麼做涉嫌違法,但畢竟少有商傢為此實打實地受到處罰。至於消費者在掃碼時被迫關註的憤憤不平,商傢恐怕更認為無足輕重。
正是這種買賣雙方的微妙心理,使得商傢強制關註這一違法行為,在很長時間裡難以得到糾正。毫不誇張地說,這一“霸王條款”在日常消費場景中依然隨處可見,並且還衍生出許多變種。例如,不關註就無法開具發票,不用小程序就無法點餐,不同意授權使用個人信息就無法使用App等等。作為微觀場景中的消費者,雖然對此頗有意見,但維權成本高,久而久之,商傢更習以為常。
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單個的消費者維權能力弱,不代表這種權益就可以被侵蝕、被剝奪。此次中消協開展專項監督工作,北京市消費者協會、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地方消協組織紛紛發表倡議,組織經營者進行自律承諾,開展專項消費監督等維權工作,就是在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鼓與呼。
期待通過這次集中性的整治,能夠有效解決強制關註商傢公眾號的問題,提升消費者體驗。同時,也期待將集中整治轉化為治理的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消費者舉報的長效機制,讓掃碼消費更加清爽、便捷。
(作者:轅固,系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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