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日電 題:黃河保護法正式施行 中國“江河戰略”法治化全面推進
新華社記者周文其、張文靜、楊丁淼
4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正式施行。黃河保護法是中國第二部流域法律,於2022年10月30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此前,中國第一部流域法律——長江保護法已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黃河保護法包括總則、規劃與管控、生態保護與修復、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沙調控與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進高質量發展、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共11章、122條。
法律明確,國傢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堅持一體化保護與修復,實行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系統治理;國傢加強黃河流域環境污染的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推進重點河湖環境綜合整治。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熊樟林認為,黃河保護法的出臺與施行,是全面推進國傢“江河戰略”法治化的又一標志性舉措,對於保障黃河安瀾,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黃河長期以來“體弱多病”,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不到長江的7%,且生態脆弱,上遊的高原冰川、中遊的黃土高原、下遊的黃河三角洲等極易發生退化。環境污染也積重較深,水質總體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北京工業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院長潘傢華說,黃河保護法以水為核心、河為紐帶、流域為基礎,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更加註重保護治理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法律以黃河流域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為導向,具有較強的針對性、保障性、約束性。
黃河寧,天下平。
這是3月31日在甘肅省蘭州市拍攝的黃河蘭州段夕陽景色。近年來,蘭州市著力提升黃河蘭州段的景觀品質,不斷完善便民服務設施。新華社記者 馬希平 攝
在黃河穿城而過的甘肅蘭州,自小在黃河邊長大的社區級河長楊璦禎見證瞭黃河的“清濁之變”:河邊的私搭亂建消失瞭、河風裡的異味沒有瞭、河堤旁的景色綠瞭、河岸上遊玩的市民多瞭。
“當下,治理黃河有瞭法律保障,我們在具體工作中可以讓保護工作更有法可依,給群眾宣傳起來更有理有據。”楊璦禎說。
寧夏、山西、陜西、河南、山東等黃河沿線省區,近年來也通過采取生態保護修復、水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生態補償等措施,有力地推動黃河流域生態環境改善。黃河保護法的實施,更將黃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納入法制化的軌道。
2月3日,一群天鵝在黃河濕地(無人機照片)。近日,黃河西岸的合陽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內,天鵝今年首次規模出現,數量近千隻。合陽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位於陜西省合陽縣。新華社發(崔正博 攝)
從修訂環境保護法到將“生態文明建設”寫入憲法,從制定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到修改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法……中國逐步形成瞭“1+N+4”(一部環境保護法、若幹部專門環保法律和4部特殊區域性、流域性環保法)的生態環保法律體系。
“長江保護法的出臺實施,為保護長江構建硬約束機制,開出瞭治愈‘長江病’的良方。”潘傢華說。
這是南通五山及沿江地區景色(2020年11月13日攝,無人機照片)。新華社記者 季春鵬 攝
在草長鶯飛的江蘇南通濱江地區,水清岸綠入畫屏,江豚也不再是稀客。
近年來,南通持續推進沿江沿海生態帶修復建設,貫通400多公裡江海岸線,以生態綠廊“勾勒”江海,實現面貌煥新、功能重塑。
春江水澈,江豚先知。2022年長江江豚科考顯示,母子豚數量顯著增加,預示著種群繁衍不斷壯大。江豚遊弋的喜人景象從隻能在保護區偶遇,到如今全流域常見——其背後是全面長江禁捕退捕和長江保護法的實施。
2021年以來,江蘇省檢察機關共辦理涉長江保護公益訴訟案件5339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4042件,提起公益訴訟509件。
2022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撰寫的一份報告顯示,2021年長江流域國控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97.1%,長江經濟帶經濟總量占全國比重達46.6%,實現瞭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
“與長江保護法將保護和修復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放在壓倒性位置類似,黃河保護法也是落實重在保護、要在治理的要求,堅定走綠色可持續的高質量發展之路。”蘭州大學資源環境學院教授王鑫說,相信黃河保護法能夠像長江保護法一樣發揮重大作用。
這是2022年9月21日拍攝的瑪曲縣阿萬倉濕地(無人機照片)。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瑪曲縣是黃河上遊重要的水源涵養區和補給區。新華社記者 陳斌 攝
在黃河保護法實施前幾天,甘肅省水利廳舉行瞭“全民同心貫徹黃河保護法 攜手聚力共護母親河安瀾”主題宣傳活動。
楊璦禎介紹,甘肅省政府部門計劃舉辦培訓班,讓更多基層幹部瞭解和熟知黃河保護法。她已經報名參加,希望通過學習,向公眾普及黃河保護法內容以及相關涉水條例法規,提高民眾法律意識。
“黃河保護法是有關黃河保護、開發、利用方面總則性的法律,在實施的過程中,需要地方政府進一步細化相關制度,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在社會中形成自覺遵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熊樟林說。(參與采寫:崔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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