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農業農村部網站消息,近日,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傢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海警局聯合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深遠海養殖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樹立大食物觀、向江河湖海要食物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市場主導、科學佈局、科技引領、綠色生態、安全發展原則,緊緊圍繞深遠海養殖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提出全產業鏈全環節加快推進深遠海養殖發展的重點任務,是我國首個關於深遠海養殖發展的指導性意見,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規范和支持深遠海養殖發展提供瞭政策依據。
《意見》提出,要優化養殖空間佈局,發展深遠海養殖要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養殖水域灘塗規劃要求,桁架類網箱及養殖平臺、養殖工船原則上佈設在低潮位水深不小於20米或離岸10公裡以上的海域,重力式網箱佈設海域水深不小於15米。要推動全產業鏈發展,大力推行健康養殖,做精做好水產種業,積極發展水產品加工流通,培育區域性優質特色品牌,鼓勵創建深遠海養殖類型的國傢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深遠海養殖項目要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措施要求。要推進產業科技創新,加大對先進養殖技術和設施裝備研發支持,完善技術體系和規范標準,提高深遠海養殖的安全性和經濟性。要落實檢驗登記要求,養殖工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登記辦法》,按照養殖漁船進行登記,重力式深水網箱、桁架類網箱及養殖平臺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門制定規則進行登記。要強化安全生產措施,深遠海養殖生產經營者要落實主體責任,遵守相關規定,做好風險防范。要健全監管協作機制,建立由同級農業農村(漁業)部門牽頭,各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深遠海養殖監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明確職能分工,形成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
《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強深遠海養殖用海等制度保障,重點在設施裝備建造、水產種業振興、重大疫病防控、飼料獸藥研發和全產業鏈培育等方面增加投入,並在信貸、保險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加強工作組織領導,充分評估經濟、安全、環保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完善本地區深遠海養殖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責任和督促落實機制,確保各項舉措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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